经济与生活
《缅甸新光报》刊,缅甸电力部供电局公告,根据电力成本核算,从12月起按照调整后的电价收取电费。
即:居民用电100度以内35缅元/度(人民币0.22),
101度以上50缅元/度(人民币0.31);
商业用电(工业、经济、大量、临时)1-5000度100缅元/度(人民币0.63),
5001度以上150缅元/度;政府部门办公用电50缅元/度,
政府部门工业用电100缅元/度。(今日汇率1元人民币=160缅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