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修改投资法吸引外资
2014-11-28
根据新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在缅甸可拥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可选择与缅甸政府或私人界合资联营。
如果是联营,外国人必须拥有至少35%股权。
新法也允许外国人向缅甸政府或民众租用土地,租期最长可达30年,按不同投资种类与规模而定,还可延长两次,每次最长15年。
不过,外国公司不能聘用非技术外国劳工,同时必须提供足够训练,确保公司逐步增加公司技术劳动力中的缅甸人比率,最终是在营运15年后达到至少75%。
此外,缅甸政府也保证在合约有效期间,外国公司不会被国有化。如果政府要收购这些外国公司,也会根据市场价格进行。
预料新外国投资法会在本届国会3月底会期结束前通过。(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