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严禁购买象牙
2014-11-29
据缅甸林业部的消息,缅甸是世界上野生大象数量第二的国家。不久后缅甸将对买卖稀有野生动物象牙制品行为进行处罚。
林业部一位负责人表示,将对仰光、曼德勒等城市工艺品店进行检查,并对售卖象牙制品行为进行处罚。
他表示,部分商店不清楚法律禁止销售象牙,还在向外国游客售卖象牙。
他还表示,仰光国际机场将对出境的外国游客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购买和运输象牙及其制品的,将予以没收。
据悉,缅甸允许私人驯养大象,大象的主人依法拥有象牙,但需要到林业部门登记。登记在册的象牙所有人可以收藏象牙制品,但禁止转让及销售。
根据1994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大象是受保护动物,未经许可,禁止猎杀大象。
非法销售、购买及运输其制品,一经发现,将处以最高7年的刑罚并处5万缅币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