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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特区法(开发商)
2014-11-29
第37条 开发商和投资人
(1)自己租赁或使用的土地,要按照法规使用。
(2)获准使用的土地和建筑物在使用期间为了投资项目可以按照现行法律租赁、抵押和出售。出售的话,要按照本法19条(1)款的规定办理。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