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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公司负担的劳工税

2014-12-23

    (1)制造业:自1994年12月1日起,制造业雇用外劳人数占全体劳工之上限为50%,即一名本地劳工对一名外籍劳工。
    自1999年1月1日起,占劳动力40%以内之外籍劳工,每名每月所须缴付之劳工税为240星元,
    占劳动力40%~50%内之外籍劳工则须缴付每月310星元之劳工税。
  (2)海事工业:星国海事工业实施双轨制劳工税,从1999年1月1日起,外籍技术劳工税每月为30星元,外籍非技术劳工的劳工税则是每月295星元。
    而此行业外籍劳工人数占全体劳工之75%,3名外籍劳工对一名本地劳工。
    (3)建筑业:建筑业采行双轨制劳工税,从1999年1月1日起,外籍技术建筑劳工之劳工税为每月30星元,非技术建筑劳工之劳工税为470星元。
    至于雇用外劳之顶限则为5名外籍劳工对1名本地工人。
    (4)服务业:自1999年1月1日起,外籍服务业劳工之劳工税为每月240星元。
    而自1999年1月1日起,雇用外劳人数占全体劳工之顶限为30%。
    (5)外籍女佣税:自1999年1月1日起,外籍女佣税每月345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