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居民出租组屋限制多
2014-12-26
新加坡永久居民屋主出租整间组屋时将面临更多限制。
新条例下,只有不曾出租过组屋的永久居民屋主,才能在组屋过了最低居住年限后获批淮出租整个单位,期限从原本的3年改为1年。
一年期满后,建屋发展局会根据个别屋主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允许屋主出租整个单位。
只有当屋主有特殊理由时,建屋局才会酌情批淮。至于哪些属于特殊理由,建屋局受询问时不愿置评。
此外,永久居民屋主出租整间组屋也面临5年顶限,这意味著他们今后不能无限期出租组屋。
新加坡建屋局早前宣佈以上针对永久居民出租组屋条例的调整,新条例即日起生效,新加坡屋主不受影响。
该局指出,这麽做是为了确保永久居民买组屋自住,防止一些人买组屋赚租金或当成投资。(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