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楼面照明奖励计划
2014-12-26
为鼓励新发展项目或进行重新改造的发展商安装灯光系统而推出的GFA(Gross floor area,指总建筑楼面)奖励计划。
根据这项奖励计划,推出新发展计划、重新发展计划或进行大规模整修的发展商,将获得额外的总建筑面积。
为了获得额外的总建筑面积而申请安装多余的灯光。
在照亮市区灯光蓝图下,所有新旧建筑在进行大规模整修工程时须利用灯光点缀建筑,
外部灯光的总耗电量不可超过每平方米5瓦特。
虽然市区夜间风景线并没有过亮的问题,但有时发展商会提供比建筑原本所需的额外照明,
并调暗这些灯的亮度,以符合规定及争取更高的总建筑面积。
该局过去在GFA奖励计划下,总共批准了12项申请。
市建局是在2006年制订照亮市区灯光蓝图,有规划地鼓励中央商业区、滨海中心和滨海湾的大厦业主,
以独特的方式为建筑披上一层灯光外衣,如照亮大厦的阁楼、轮廓或楼层等,
而不是一味地开亮所有的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