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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业务经理,因偷拍女郎裙底照片,昨日被判坐牢两个星期。
被告罗昌明(40岁)在去年3月12日下午5时零5分左右,在新桥路幸运牛车水大厦一家公司内,使用一台具有摄影功能的手机,偷拍一名女郎的裙底照片。该女郎当时正前往该公司接受面试,应徵助理会计员。
主控官叙述案情说,当时,主持面试的是被告。办公室裡只有被告和原告两人。经过初步面谈后,被告要女郎进一步通过长途电话与该公司的吉隆坡人事经理通话,女郎允诺。
被告接通长途电话后,女郎便站在办公台边答复吉隆坡人事经理的连串问话,而被告则坐在她背后的椅子上,她感到地方很局促,但不出声。原告继续电话会谈不久,突然感到背后有异动,转头一看,赫然发现被告使用手机偷拍她的裙底照片。(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