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若不给钱,就公开裸照!22岁青年以此威胁一名18少女,吓得她六次把共120元转账给他,其实他根本没有少女的裸照。
被告刘家明(译音)通过互联网认识少女。他在去年8月13日至24日,共七次恐吓少女给他钱,否则把她的裸照放上网。其中六次骗少女把钱转入他的银行户头,每次10元至40元。
当天中午,少女在家上网用面簿(Facebook)与青年聊天,青年再度威胁少女把30元转账给他,否则把她的裸照放上网。少女被骗走共120元后,终於到警局报警。
青年因此被控七项恐吓罪,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他。另外,他因為在组屋楼下非法聚赌而被控。刘家明认罪后,昨天被判罚款3000元,或坐牢三个星期替代。(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