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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4月1日开始,商家出口所有货物,将须要在货物离开新加坡之前,就向新加坡关税局预先呈报。
目前,只有出口受管製品或通过陆路出口货物,才须要向当局预先呈报。
根据目前的豁免条例,商家通过海、空出口非管製品,获準在货物离新的三天内呈报。
这项称為“预先出口呈报”(简称AED)的新条例实施后,商家将有18个月时间作出调整。
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商家能够进一步改善工作程序、系统和信息交流,来全面达到AED的要求,而不会因為没有遵守条规而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