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一名男子赌博欠下大耳窿5万新元,為了赚钱还债而当起大耳窿跑腿,每骚扰一户家庭可赚60新元。
他因此被判入狱一年和鞭打9下,但经控方上诉后刑期提高至两年,鞭刑维持不变。
李坤恩(译音,32岁)在2007年赌博,输了5万新元。為了偿还赌债,他向几个大耳窿借钱。
前年6月,他结识男子刘永昌(译音),对方招募他当大耳窿跑腿,每骚扰一户家庭可得60新元。向4户墙壁写大字报及泼漆。
前年12月,李坤恩4次随刘永昌到西部4个组屋单位骚扰居民,其中3次用深色蜡笔在墙壁上写大字报,另一次是泼漆。
去年9月,李坤恩承认4项协助大耳窿骚扰人的罪名,抵触非法放贷法令。
初庭法官判被告每一项坐牢半年、鞭刑3下,3项中的2项刑期分开执行,即监禁一年和鞭打9下。根据法令,鞭刑得分开执行,但最多24下。
高庭法官朱汉德昨天考虑到被告有蓄意伤人、偷窃和动粗等前科,批准控方的上诉,提高被告的刑期至两年,鞭刑依旧是9下。(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