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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涉嫌持左轮手鎗干下三起抢劫案的一名通缉犯,上个月从大马被引渡回新加坡后被控上法庭,面对抵触军火法令的控状。
被告林建福(Lim Kian Hock)案发时26岁,目前49岁。他於2007年在马来西亚被捕,因涉嫌与军火有关案件,被当地法庭判坐牢,刑满出狱后被引渡回新加坡。
林建福面对的五项控状,其中三项指他与同党陈成兴共谋持鎗抢劫,抵触军火法令。
马来西亚籍的陈成兴案发时26岁,他在1990年认罪后被判坐牢四年及打18鞭。
根据控状显示,林建福涉嫌在1989年5月9日上午10时05分,与陈成兴串谋,在汤申路的金岭商场持左轮手鎗抢劫一名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