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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白嫖“老妓女”还讨新年红包,前志愿特警手机留证据,曾传短讯叫妓女跑路躲检举,最后被判坐牢2年。
被告黄万福(28岁)案发时为志愿特警。他被指在2007年5月到12月,向三名中国女郎索取性服务,作为不逮捕她们涉及卖淫活动的酬劳。
他涉嫌在2008年2月农历新年期间,接受妓女朱灵(42岁)的108元红包,作为向对方通报警方突击的酬劳,触犯防止贪污法令。
根据判词,朱灵指2007年9月初次见面时,被告就表明警员身份,并索取她的手机号码,过后频频来电,并上她的家,要挟她陪上床,不合作就逮捕她。
被告否认索取或接受性贿,称只见过朱灵数次,对她不熟,虽然曾收过红包,但那只是新年礼物。(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