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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深夜到便利店买宵夜,被美艷“女店员”色诱口交;
男生发现“女店员”是男儿身后,企图逃走,却被对方咬伤下体。
这起罕见的性侵案发生在前年1月8日凌晨2点,地点在汤申路上段惹兰礼邦的7-11便利店。
店员陈永鹏(36岁)除了面对一项与未满16岁少年发生性行為的控告状外,还面对一项非礼控状。
控状指他在去年1月6日晚上10点15分,在宏茂桥61街第630座组屋的便利商店,用右手抚摸一名15岁少年的下体。
被告今早被判坐牢15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是名变性人,曾在2004年到泰国做过隆胸手术。他喜欢化妆,穿女性衣服。
受害的少年到住家对面的便利商店,打算买煎饼吃。被告当时正在上班,看见少年进店,决定向对方下手。
被告开始亲吻少年,还尝试脱下少年的短裤。
少年虽反抗,但被告不肯罢休,抚摸少年下体,直到少年有了“反应”后,才脱下对方的裤子,為他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