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指引》对可能存在的各种电子商务行为适用的税收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电子商务所得税指引》中针对电子商务以下三种基本商业模式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1)公司业务在新加坡,通过设在新加坡的网站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产生所得;
2)公司业务在新加坡,通过设在新加坡境外的网站和分支机构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产生所得;
3)公司业务在新加坡境外,通过设在新加坡的网站和分支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产生所得。
此外,《所得税指引》中还对双重征税、常设机构和预提所得税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新加坡税务局还将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对《指引》适时进行更新,以便于纳税人掌握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