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衛生部門週四( 26 日)晚上在該國的政府公報上,
發布有關《傳染病法》的最新消息,除禁止超過 10 個人的聚會外,
從當天午夜起,在咖啡店、餐廳、購物中心等場所,人與人之間須保持至少 1 公尺以上距離,
故意違反此規定者,將可被處以新加坡幣 1 萬元的罰款,
還面臨最長 6 個月的牢獄之災。
根據新加坡《 2020 年傳染病(防止 Covid-19 傳播措施)條例》,
自 3 月 27 日起到 4 月 30 日,禁止在電影院、劇院、娛樂場所、電子遊戲中心等場所,
進行所有關於體育賽事、展覽、貿易和公共娛樂活動。
相關報導並指出,工作場合、學校、議會和法院等場所,可豁免於前述規定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