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科学技术部标准质量局发布的通报,越南欲拟定技术法规,要求部分电子电气设备(主要是家用电器和PVC绝缘电缆)具备第三方合格证明。
法规草案要求生产、进口和/或交易法规附录规定的管制电子电气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法规技术要求的合格证书。
管制产品应符合的技术要求由与IEC标准等效的相关越南国家标准确定。
执行检测和/或认证的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应由越南国家认可机构、
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成员中的其它机构或双边合作互认协议(MRAs)中列出的认可机构认可。
认证产品在越南市场流通之前应佩戴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