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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中越双方协调水果进中国

2015-05-24

    根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同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达成的关于建立双边食品卫生安全与质量检验机制的协议,
    越方须向中方提供火龙果、荔枝、香蕉、西瓜和龙眼等五种对华出口主要水果的种植园和包装商名录,以备中方查验。
    目前,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完成对43个省市上百家水果种植园和包装企业的登记工作,并按协议规定于7月1日前向中方提供了相关资料。
    该部农林水产品质量管理局副局长冯友好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越南水果在中国市场的信誉,
    有利于企业对外谈判,进一步推动越南水果深入中国内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