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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越南国内外汇的汇寄

2015-06-02

    第十四条 个人外币的购买与汇寄
  1.作为居住人的越南公民需要外币,向海外亲属汇出补助金、继承金,或者用作旅游、学习、工作、探亲、治病,会员费和其他费用的开支,
    按银行规定出示有关证件后,许可购买、汇寄、携带外币出国。
    2.作为居住人在越南各机构工作的外国人员的薪金、奖金、津贴和其他合法收入的外币,可汇寄、携带出国。
    若收入为越币,经出示有关证件和认证已按法律规定履行财政义务后,可向获许银行购买外币。
    3.作为非居住人的外国人员合法收入的外币可汇寄和携带出国。
    若收入为越币,经出示有关证件和认证已按法律规定履行财政后,可向获许银行购买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