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越南的行业执照
2015-06-17
1. 投资许可证同时为经营登记执照;
2. 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些经营领域、行业须有经营执照;外资企业、合营各方仅需在国家授权机关登记,
按照投资许可证规定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必申请经营执照。
3. 根据规定对某些领域、行业须有行业执照;外资企业、合营各方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按法律规定持有行业执照。
分支机构,代表处
1. 外资企业、合营各方可在企业总部驻地或合作经营合同的项目实施地以外的省市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以从事投资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活动。
为加强对外出口,外资企业可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以便从事营销、贸易、产品销售等活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事宜,须经计划投资部研究同意。
2. 外资企业对其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处的活动负责。分支机构之所得视为企业之所得,应转回越南母公司,并按照投资许可证规定税率纳税。
外资企业在与越南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则根据协定规定办理。
3. 计划投资部就外资企业和合营各方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的办理程序与手续予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