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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投资项目文件的受理

2015-06-17

    1.对于由计划投资部颁发投资许可证的项目:项目文件寄到计划投资部;
  对于工业区、加工区和高科技区中的项目:项目文件根据计划投资部授权机制寄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在受理项目文件时,接受文件的人员检查文件的合理性,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按照规定须呈交的项目文件数量和项目文件中必须有的条目。
  -项目文件的合理性:申请投资许可证的各份文件,联营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企业条例必须有参加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的签字。
  -确认投资主法律资格、财政状况的文件;投资主对上述所确认的文件的合法性负责。
  3.上呈项目文件后,投资主或得到授权的代表获得受理项目文件的签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