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外资的税收减免
2015-06-17
1.享有优惠税率20%的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1年,其后两年减半;
2.享有前列优惠税率15%的第(1)、(2)、(3)点规定条件的生产性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两年;
其余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两年,其后两年减半;
3.享有优惠税率10%的投资项目及越南鼓励投资地区投资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4年,其后4年减半(但享受8年免税的投资项目除外);
4.在鼓励投资地区进行的BOT、BTO、BT投资项目、高科技工业企业,在高科技园区从事高科技服务企业,进行植树造林,
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从事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投资项目,以及属特别鼓励投资案目录,
且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