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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越南颁布《个人所得税法》

2015-06-20

    《个人所得税法》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新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包括,营业税、工薪劳务税、投资税、资本转让税和不动产转让税等。
    新法还规定,纳税者本人每月最多可减免400万越盾(1美元相当于16100越盾)税款,
    其家庭成员(年迈父母、残疾者、妻子和未满18周岁的儿女等)每人每月可为其再减免160万越盾的税款。
    目前,越南全国缴纳所得税者约30万人,年税收约6万亿越盾(约合3.7亿美元)。
    新税法生效后,纳税范围将扩大至230万人,税收约达13万亿越盾(8.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