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经济区新规
2015-06-21
近日越南政府总理颁布13个经济区的经营规则。
13个经济区包括:仁会(NhonHoi)、云峰(VanPhong)、永安(VungAng)、义安东南(DongNamNgheAn)、
富安南(NamPhuYen)、罗岛(HonLa)、珠莱(ChuLai)、榕橘(DungQuat)、云敦(VanDon)、
定安(DinhAn)、疑山(NhgiSon)、真云-灵古(ChanMay-LangCo)、富国岛(DaoPhuQuoc)。
新规则规定,鼓励越南各种经济成分对上述经济区投资,并依法给予保护。
区内可依法进行建设、管理服务于生产、经营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工前,投资商要向管委会申请。
各种工程项目绝对不能影响到国家的国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