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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及赔偿
2015-06-21
第七条 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1、下述劳动合同被视为全部无效:
①合同一方无合法资格或无劳动行为能力;
②合同一方被逼迫或被欺骗;
③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禁令;
④劳动合同有限制劳动者加入或参加工会活动权利的内容。
2、劳动合同部分违反法律禁令时,该部分无效,合同其余部分不受影响。
对劳动合同作出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结论的权限属劳动监察机关。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