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分为下述类型: 1、不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工作合同、季节合同;
第十二条 签订劳动合刚双方必须具备合法资格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力使用著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有充分条件雇用、使用劳动力的法人或个人。
十五岁以上的劳动者有权签订劳动合同。
十五岁以下者也可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法律允许的工作,但必须征得父母或合法代理人的同意。
劳动、伤兵和社会部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
不得使用十八岁以下劳动者的重体力劳动、有毒工种,
准许使用十五岁,以下者的工作以及学徒合同的签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