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国家的技术能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符合于国家扩大经济,科学、技术合作政策;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16、43、100条;
本法对外国向越南转让技术作出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鼓励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向越南转让技术。
越南保障向越南转让技术的外国组织、个人的各项权利和权益,为转让创造便利条件。
第二条 本法中,下列名词语作如下解释:
1、"技术转让方"系指向越南转让技术的-方,
包括具体法人资格的一个或多个外国经济、科学、技术组织和其他组织和个人。
2、"接受技术方"系指接受技术的一方,
包括一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越南经济、科学、技术组织和其他组织或个人。
3、"双方"系指转让技术一方和接受技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