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国家首页
经济与生活
投资与市场
国家图片
投资与市场
农业商品许可证管理原则
2015-06-21
1、 对于许可证出口商品,除越南签订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委托各地农业和农村发展局及林检局发证。
2、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颁布可自由出口的动植物种目录,以利组织和个人出口观赏用生物。
3、 检验许可证的内容和期限按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的指导执行。
根据检验结果,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决定是否允许商品在越使用。
如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允许在越使用,商品可按需求进口,不限数量、价值,不用申请进口许可证。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