Π. 属水产部专业管理的商品目录
1、 水产部专业管理通过颁布下列商品目录的形式实现:
- 禁止出口的各类水产品目录;
- 有条件出口的各类水产品目录;
- 可一般进口的水产品种苗目录;
- 可一般进口的水产品养殖饲料及生产原料目录;
- 可一般进口的水产品养殖用药品、化学品及生产原料目录。
2、 未列入一般进口目录的各类种苗、饲料及其生产原料,药品、化学品及其生产原料,
须在得到水产部颁发的进口检验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检验期后,水产部决定是否向一般进口目录补充有关商品。
当水产部补充入一般进口目录后,商品可按需求进口,不限数量、价值,不用申请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