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属文化通讯部专业管理的商品目录
出口商品:1 各文化历史遗迹及各博物馆馆藏文物 禁止出口
2 来自宗教场所的任何质地的供奉物品 禁止出口
3 在越非公开发行的书刊、电影胶片,视频、音频载体,其他视听数据(CD、VCD、DVD、磁带等)及其他文化品 禁止出口
4 不属上述第3款调整范围的各类印刷品(书、报、杂志、画、照片、日历等) 原始材料
5 不属上述第3款调整范围的在任何材质上记录的电影和其他视听产品 原始材料
6 在纸、布、绸、木、漆、铜、石膏等任何材料上记录的视听产品和电影作品 原始材料
进口商品:1 书报、杂志、画片、照片、日历等各种印刷品 内容审批
2 任何材质上的电影和其他视听产品 内容审批
3 印刷业专用的排版、制版系统(扫描仪、彩色雕刻机、冲印机、彩色设备) 进口许可证
4 胶版印刷机、苯胺印刷机、铜管印刷机、加热印刷机、TAMPON印刷机和彩色激光打印机 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