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实现了党内真正的民主
2015-06-21
一是强化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监督。越共规定对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都要在中央委员会集体民主讨论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二是越共实行质询制度,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每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直到得到满意答覆为止。
三是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广泛吸收党内外智慧。这从1986年“六大”开始,提前两月公布,在全党进行充分讨论,对文件作了重大修改,正式提出革新开放路线;
到2001年“九大”,越共首次通过新闻媒体提前两个月公布政治报告草案,在全国范围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进行修改,
越共“十大”前将《政治体制改革报告》交全民讨论,这不但集中了党心,还反映了民意,充分表现了执政党的责任心和自信力。
四是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化。党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有两名侯选人角逐后,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选举前,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地址、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开,便于党员干部和群众直接实施监督。
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干部均需有10%差额比例,在全省干部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还允许党员干部自荐参选党政群团领导职务。
五越南允许共产党内有“内部派系竞争”, 党内可以发出不同声音,也可容纳不同人物进而实现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