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见人士范氏凤被判11年监禁
2015-06-23
同奈省人民法院开庭对被指控犯有 “阴谋推翻政府”、“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假造职能机关资料”、“组织他人偷渡国外”等罪名的范氏凤进行初审。
审理委员会判处此人11年监禁。
根据同奈省人民检察院的论罪书, 1998年至2002年9月,此人多次假造职能机关资料、非法侵占他人巨额财产并于2002年10月逃往泰国。
在泰国期间,范氏凤设法与潜逃国外的所谓的“为民党”的主要人物相勾结。
所谓的“为民党”是在国外成立并图谋推翻越南党和国家的非法组织。
2010年1月,范氏凤在泰国加入 “为民党”之后开始定制回国活动、阴谋推翻越南党和国家的计划。
2010年4月17日,范氏凤回到越南后自称是“越南南方解放阵线”并企图推翻政府。
2010年4月21日,此人在反动组织“为民党”的指导下展开图谋推翻越南党和国家的计划时被当场抓获。
在法庭上,范氏凤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