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进口税的投资品
2015-06-24
i. 工艺生产线之主要机械设备:
生产机械设备;配属组装设备系统的材料、零配件、散件;配属机器设备、生产工具的模具等,以完善从事投资许可证规定之产品生产;
ii. 工艺生产线之辅助机械设备:
1. 电力系统:构成供电系统的成套设备、物资;
2. 供排水系统:构成供排水、污水处理系统的成套机械设备、物资、管道等;
3. 照明系统:构成照明系统的成套机械设备、物资;
4. 生产区域之空调、通风系统;
5. 化验室装备;
6. 消防、避雷、劳动安全等设备;
7. 通讯联络系统;
8. 产品设计及生产管理所需之设备;
iii. 生产线中专用运输工具:
1. 投资许可证规定的,为经营活动服务的专用运输工具;
2. 为生产线运输原料、产品的运输工具;
II.对从事饭店、写字楼、公寓出租、住宅、贸易中心、技术服务、超级市场、高尔夫球场、旅游区、体育区、
休闲娱乐区、疾病医治、培训、文化、金融、银行、保险、审计、咨询服务等投资企业,
其进口机械设备免征进口税的商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