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第十九条 对有价证券的投资
1.非居住人可投资在越南发行的外币有价证券。对有价证券投资的条件和手续,按证券法规和其他有关法规执行。
2.居住人经国家银行同意,可投资非居住人在海外发行的外币有价证券。
第二十条 定居场合的外汇管理
1.作为居住人的越南公民获许出境定居的,可按法律规定购买、汇出、携带外币和国际标准黄金。
2.作为非居住人的外国人获许入境在越南定居的,可按法律规定汇入、携带外币、国际标准黄金。
外币、国际标准黄金的使用须遵守本议定和外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