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本议定中下列词语应做如下理解:
1、“外汇”指:
(1)外国货币,如:纸币、硬币。
(2)外币结算手段,如:支票、信用卡、汇票、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存款凭证和其他支付手段。
(3)外币有价证券,如:政府债券、公司债券、期票、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
(4)特别提款权,欧元,国际和地区结算用的其他共同货币。
(5)国际标准黄金。
(6)汇进、汇出越南国境的或用作国际结算手段的正在流通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