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国家首页
经济与生活
投资与市场
国家图片
投资与市场
越南投资法(税务优惠)
2015-06-24
第三十三条 税务优惠
1.投资商的投资项目属于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对象的,可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税率,优惠税率的时间和减免税的时间。
2.投资商可根据税法规定享受向经济组织出资、入股的税后所得分成的税收优惠。
3.根据《出口税、进口税法》的规定,投资商用于实施在越南的投资项目所进口的设备、物资、运输工具和其他货物免征进口税。
4.根据税法的规定,对属于投资优惠项目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所得税。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