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家资金的投资、经营
第六十七条 国家资金的投资和经营管理
1.国家资金的投资和经营要符合各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
2.国家资金的投资和经营须符合目标,有成效,确保对各种来源的资金,各类投资项目有适当的管理方式,投资过程要公开、透明。
3.根据法律规定,以国家资金进行投资或与其他经济成分联营、联合,须经国家决定投资的职能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4.明确投资过程的每个环节各部门、组织和个人的职责、权力;对使用国家资金进行的投资和经营,实行国家分工、分级管理。
5.实施投资要按法律、按进度、保质量,反对铺张、浪费、流失和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