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对外投资
第七十四条 对外投资
1.投资商可根据越南法律的规定和投资接受国法律的规定对外国进行投资。
2.国家为对外投资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社会主义共和国所参加的国际条约,保护在国外的越南投资商的合法利益。
3.国家在平等和一视同仁的基础上,为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商获取信贷创造便利条件,并对特别鼓励投资领域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贷款担保。
第七十五条 鼓励对外投资的领域和禁止对外投资的领域
1.越南国家鼓励在越南的经济组织向可带动大量劳动力出口;有效发挥越南的传统工艺行业;开拓市场和自然资源开发;增强出口、创汇能力的领域进行对外投资。
2.越南国家对危害到国家机密、国防安全和越南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的对外投资项目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