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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越南投资法(权利与义务)

2015-06-24

    第七十七条 对外投资商的权利 
  1.在投资项目得到投资驻在国和地区职能部门的批准后,根据外汇管理法的规定,可将货币和其他合法财产等投资资金转到国外。 
  2.享受法律规定的各种投资优惠。 
  3.聘用越南劳动力到投资商在国外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 
  第七十八条 对外投资商的义务 
  1.遵守投资所在国的法律。 
  2.根据法律规定,将在国外投资所得利润和其他收入转回国内。 
  3.对外投资的活动和财务状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充分履行对越南国家的财务义务。 
  5.在国外的投资活动结束时,根据法律规定,将全部资金和合法财产转回国内。 
  6.如投资商不按本条第2款和第5款的规定把对外投资的资金、财产、利润和其他收入转回国内,须经国家职能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