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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越南商品交易活动的法规

2015-06-26

    越南零售商场协会主席丁氏认为,越南没有区分批发与零售的政策。
    目前的区别时批发企业要在越南任何零售地方开设商店是不须检查经济需求。
    而零售企业必须在拟开设商店的地方检查经济需求。
    工商部第08/2013/ATT-BCT号通知
    以及与商品交易活动以及与商品交易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作出详细规定。
    与零售领域有关的重要条例:落实经销权限的第5条;开设零售单;根据位的第7条。
    开设第一家零售单位以外的零售单位:根据开设零售单位地方的经济需求检查。
    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零售单位不须申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