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越南政府近日出台第95/2009号议定,规定各类汽车的最高使用年限。
具体内容为:载客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在2002年1月1日前将载货车改装为载客车的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7年,载货车使用年限最长为25年。
车辆使用年限从产出之日计算。个别情况下,经政府批准,车辆使用年限可从首次注册之日起计算。
军队和公安部门车辆,以及专用功能的汽车不列入使用年限管理范围。
上述规定从2009年12月20日起生效。2004年颁布的第3/2004/N?-CP号议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