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春节送礼的历史传统
2015-06-28
越南陈朝在春节之际,没有下级官员向上级官员、上级官员向皇帝送礼、更没有使用公款互相馈赠礼物的现象。
黎朝,鸿德法典出台了有关严禁走关节、国帑浪费,尤其是在庙会、春节之际等的非常具体的规定:
走关节的人如果被查出,那么将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定贿赂罪。
不是自己的事而代替别人去贿赂他人的人的罪比贿赂的当事人要轻两级。
用于贿赂的礼物要按照规定充公而不论是何种形式的贿赂行为都被视为有罪。
贿赂的人以及受贿者均被惩罚。
杂论章第8条规定:-浪费公物将被贬职。-过节的时候,下级官员不能把公款当做礼物送给上级官员。
不能互相馈赠公款 。无论谁违犯了该错误都会被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