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和中国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5-06-30
在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总部(河内市,巴亭郡冠圣街道105A号),为继续加强越中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和全面合作,
在双方落实《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9-2010年合作备忘录》已取得良好成果的基础上,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双方”)共同签订了2011-2012年合作备忘录:
通过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举办研讨会、座谈会、访问等形式增进中越两国各领域交流、合作。
在条件成熟时,组派两国老战士、建设专家、老留学生和青少年代表团互访。
双方同意于2011年在越南举办人民论坛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在中国举办人民论坛第四次会议。
于2012年在中国举办2012年中越人民大联欢。鼓励各边界省份举办中越边民大联欢活动。
越方同意承办2012年“第七届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中方将予以积极支持。双方进行交换信息,在有关多边活动中互相配合
加强对两国友好传统的宣传教育:对中越友好传统增强宣传教育,
双方互相配合并协调两国宣传部门和媒体机构,通过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编印发行刊物出版物等方式。
鼓励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救助项目:双方鼓励两国民间团体开展慈善捐助等国际人道主义与发展、援助救助项目。
两国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为两国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