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成功的政治改革(下)
2015-07-05
政府官员任免、制约和质询权:首先,在越南,政府领导必须是国会代表,
因而都要经由国会代表的选举程序,要与选民直接接触并接受选民的质询;
其次,2002年越南国会质询制度实施以来,国会代表对各级官员们的质询可谓“真刀真枪”,
直至把部长们问得“额头冒汗、结结巴巴”;同时国会质询也向全国民众全程直播,迫使受质询的官员丝毫不敢怠慢。
此外,根据越南法律,20%的国会代表或者某个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即可启动对于政府官员的不信任投票;
这些制度设计的用意都在于大幅度实在化国会权力,并逐步突显其独立地位。
正是如上执行性极强并得到相应落实的实用规则,使得越南国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决策体现效能,
并稳步地推动着越南议会制度和民主政治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