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强进口车辆交易管理
2015-08-24
《越南新闻》报道,越南公安部部长陈大光签署了签署第15号通知,加强机动车注册监管,并对越南进口车辆进行更严格的管理。
该通知规定,今年4月1日之后越侨从海外带回越南的车辆,只有在全额缴纳针对越侨的税费后,才能过户给其他人。
该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生效。
越南财政部规定,每名越侨可以免进口税进口车辆作为自己的财产,只需缴纳特别消费税和增值税。
今年早些时候,越南财政部规定每名越侨只能免税进口1辆汽车和1辆摩托车。
但是据越南媒体报道,越南地方政府发现有人借用越侨的名义进口豪华汽车,钻法律的空子。
截至今年2月底,越南海关共在本国港口查扣了超过100辆以越侨名义违规进口的豪华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