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与越南签署免签协定
2015-11-14
越南外交部领事局代表在回答记者有关泰国仅对以旅游目的入境泰国实行免签,
其他非旅游目的则都要申请签证一事的提问时表示:
“根据越南与泰国2000年5月9日签署《关于普通护照持有者互免签证协定》,
持有普通护照的越南公民不论其访问目的如何,均可享受免签,并在泰国停留30天的待遇。
泰国驻越大使馆与越南外交部领事局代表会面时重申,
以旅游、探亲、研讨会、会议、投资、经商等不同目的入境泰国的越南公民可获得30天免签停留待遇,
泰方尊重并继续履行两国之间正在生效的免签协定相关规定。
据泰国政府的通报,从2014年8月12日起,泰国将采取新政策,
旨在防止利用泰国免签政策持续居留(在免签停留期限到期时出境后立即入境泰国)
并在该国非法工作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