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次征收反倾销税有中国
2015-11-25
自10月5日起,工贸部正式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最低税率为3.07%,最高税率为37.29%。这是越南革新并融入世界经济以来首次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防卫措施。
不锈钢是家庭用品、汽车零部件、建材、厨房和卫浴用品生产业的专用钢种。
2013年,浦项钢铁VST公司及和平不锈钢公司向越南工贸部竞争管理局提交
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
因为其售价过低,给越南企业造成损失。
在参照第三国价格并进行一年多的调查后,竞争管理局作出结论:
上述4个国家和地区企业以过低的价格销售产品,与越南国内企业展开不公平的竞争。
工贸部竞争管理局代表范珠江强调,征收反倾销税不仅是为了保护国内生产,
更重要的是恢复正在越南实施倾销的进口商品与国内商品的公平竞争。
目前,向越南出口钢铁产品的国家有很多,但只有上述四个国家和地区被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