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六个月内须建工会组织
2015-11-27
据政府2014年颁发的98号议定(98/2014/N?-CP),各种经济成分企业政治、政治-社会组织的成立都需遵守该议定规定。
据政府98号议定,最迟在企业成立并投入活动六个月内,地方工会、行业工会、工业-加工区工会须与企业配合建设工会组织。
自成立六个月后,若企业尚未成立工会组织,上级工会有权为企业指定临时工会执行委员会,
作为劳动者和劳动集体的代表,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
据规定,企业若有五名以上团员或劳动者递呈加入越南工会申请单即可建设工团组织。
关于企业的党组织,政府98号议定规定,企业若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即可按越南共产党党章规定建设党组织。
对于只有一名或两名正式党员的企业,党基层组织的上级党委有责任将其劳动党员转入基层党组织,
并决定建设联合党支部或派选基层党组织的上级党委党员到企业成立党组织。
联合党支部负责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直到企业有三名正式党员之时就为其企业成立党组织。
该议定将于2014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