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党内民主的体现
2015-12-31
明知加入TPP有“颠覆”之危,越南为什么还要加入其中呢?
这得从越南近三十多年的变化谈起:
黎笋于1986年7月10日去世后,思想开明的长征被推选为越共总书记。
随之他力主变革开放。就任总书记后不到一年,就以年事已高为由主动请辞,让位给较年轻的改革派人物阮文灵。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民主制度架构开始在党内和国家层面缓慢地建立。
近三十年间未曾出现过反复。
越共党内民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央委员会对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中央的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计划等,
都要在中央委员会集体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这一制度使得中央委员会能够对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起到制衡与监督作用。
(2)、实行中央委员会质询制度。2002年开始,每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
也可以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提出集体质询,直至得到满意答覆为止。
此举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
(3)、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人的资讯公开化——
选举前,将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位址、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开,便于党员干部和群众直接实施监督。
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干部的产生,均需有一定的差额比例,在全省干部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4)、总书记由差额选举产生。越共的十大上,首次实行总书记差额选举。
大会推出总书记农德孟和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明哲两位候选人。
4月24日新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投票选举总书记,
投票结果农德孟获得900票,占76·6%,再次当选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