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大”真选举真质询
2016-01-19
越共允许报刊电影电视广播电台媒体现场见证监督国会选举,舆论监督国会选举全过程。
“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没有参政议政能力,不允许参选国会代表。
国会代表要有辩论勇气和文字提案能力,有良好道德水平,
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允许国会对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进行“信任投票”,
允许国会向总理政府官员提出质询,质询现场向全国直播。
人民监督国家重要政策法令制定活动,预防不作为渎职腐败现象产生。
显示“法大于党”重要成果的,
是2010年6月19日,越南国会投票否决越共预算总额560亿美元的南北高速铁路项目。
越共政体改革沿着分权制衡轨道运作,以较小代价推动国家政治现代化进程,
这些经验做法值得他国学习。